廚工涉冒警性侵單親媽媽等3女子 大學生被強姦前一刻以$1000成功叫停
發布時間: 2019/06/03 15:59
最後更新: 2019/06/03 18:43
曾於機場任職保安的26歲廚工,涉於2017年4月至9月間透過交友程式分別認識3名女子,包括大學生、女文員及單親母親,並曾直接或間接向3人自稱是「油尖旺反黑負責掃黃賭毒」。廚工分別相約3人到酒吧飲酒後,於賓館企圖強姦女大學生、與女文員性交後強迫肛交,並於單親母親住所強姦對方。事後女大學生於網上討論區發現單親母親提及遭自稱是警員的男子強姦,遂聯絡對方一同到警署報案。涉案廚工其後被捕,警誡下否認指控,因曾任機場保安,故只自稱是「Security Force」,今日(3日)於高等法院否認強姦等共4項罪名,案件今日開審。
被告梅錦添(26歲),報稱任職廚工,被控1項企圖強姦及交替控罪非禮罪,控罪指被告於2017年4月30日在旺角維多利亞酒店企圖強姦或非禮事主Q(21歲);另被控1項未經同意下作出肛交,控罪指被告於2017年9月24日,在旺角富城賓館,在未得事主R(33歲)同意下作出肛交,以及於2017年9月27日強姦事主P(31歲)。
控方開案詞指,被告事發時24至25歲,任職廚房工人,曾任機場保安、倉務及跟車,從沒有任職過警員。控方指被告曾直接或間接向3人自稱是警員,是油尖旺反黑負責掃黃賭毒。
控方指,其中1名事主Q為大學生(21歲),案發時透過交友程式「SweetRing」認識1名叫「邱比特」的男子(即被告),兩人於網上聊天。2017年4月29日,被告透過whatsApp相約Q到旺角創興廣場Club Legend酒吧飲酒,兩人到達酒吧外時,被告陪同Q到櫃員機提款以支付入場費400元,期間被告問及Q的職業時,被告自稱是「油尖旺反黑負責掃黃掃賭掃毒」。
控方指,兩人其後在酒吧飲酒,並與被告友人同枱,Q與被告其中1名女友人「Yvonne」交換電話,其後只剩下被告及Q繼續飲酒。及至翌日清晨5時,兩人離開酒吧,被告聲稱與家人鬧反,要求Q陪伴。Q感到頭暈,被告稱帶她休息,Q其後看到維多利亞酒店感到不妥,遂緊抱燈柱拒絕向前行,被告大力拉Q進入酒店,Q感到暈而坐在接待處,被告辦理手續後拉Q入房。
控方指被告推Q落床,不斷吻其臉及頸,並用上身壓住Q,一手企圖脫去其牛仔褲,另一隻手則撫摸其私處。Q則一直哭泣,被告對Q說:
你可唔可以唔喊?
Q回應:
你想強姦我,點解我唔喊?
被告即表示:
我無強姦你!
Q提出:
不如我俾錢你,你放我走啦!
被告遂停手及取去Q銀包,並要求Q提取1,000元給他。
控方指Q其後WhatsApp「Yvonne 」投訴及求助,並致電對方後將手機交給被告傾談後掛線,被告向Q稱:
我係當差嘅,我好識法律,我帶你上酒店,唔算強姦!
被告之後將銀行卡號碼給Q要求存款,Q未有理會。
2017年9月底,Q於「Beauty Exchange」討論區,發現另一事主P提及遭警員強姦的訊息,遂聯絡對方,2017年10月3日到警署報警。
另一名事主R於2017年8月透過社交媒體Instagram認識被告,8月中透過WhatsApp傾談,被告自稱是「政府流動保安」,負責掃黃、掃毒及掃賭,並傳送附有警徽的警察記事冊相片,故R相信被告是警察。
控方續指,被告多次相約R出外飲酒均遭拒,並稱「想認真拍拖」。直至2017年9月16日,R應承到Club Legend飲酒,兩人甫見面,被告稱沒有錢,要求R付380元,又向R稱「掃毒,靠酒吧人俾料我」。直至凌晨4點,兩人離開酒吧,R要求被告歸還380元不果。
直至9月23日,R與友人到尖沙咀飲酒,並WhatsApp被告到旺角。至翌日清晨5時,R酒醉及嘔吐,被告帶她到賓館,兩人同意性交,其後被告要求肛交,R拒絕但不果,被告完事後再與R性交。
2017年8月24日,31歲單親母親P與透過「SweetRing」認識自稱「肥仔邱比特」的被告,兩人透過WhatsApp對話,被告透露職業是「Force」及傳送有警徽記事册的照片。至9月26日,被告相約P飲酒,翌日凌晨P酒醉,被告送P回家,並要求留宿,P拒絕,但為免寵物狗吠聲騷擾鄰居,遂讓被告入屋。
控方指,被告入屋後洗澡,其後到P的睡床上,P推開被告不果,被告稱「好愛你及會負責任」,由於P不欲吵醒女兒不敢大叫,其後遭被告強姦。被告其後離開單位,P發現1,000元不翼而飛。
2017年10月3日,事主P及Q報警後,警方晚上到被告住所找尋被告不果,被告父母表示會聯絡兒子。同日被告致電郭姓女性友人稱「出了事」,並將手機交給對方。被告稍後被捕,郭從新聞得知被告被捕,遂將手機交到警署。
被告在警誡下稱:
嗰晚我同P飲咗酒,咁我就跟咗佢返屋企,跟住我有同佢搞嘢,不過我無迫佢嘅,同埋我都無偷佢啲錢。
被告又指,沒有企圖強姦Q,是Q同意作出親密行為,後來Q表示:
唔想發生性交,因為仲掛住前男友!
被告遂停止及離開,被告又表示已忘記R是誰。被告又解釋「force」的意思是「security force」,因他曾任機場保安。聆訊下午續。